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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我要怎麼樣才能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法院怎麼判?

  • 委託人:原告邱先生
  • 相對人:被告陳太太
  • 所在地:新北
  • 案件類型:監護權訴訟

【監護權事情經過】

邱先生和太太的婚姻就像王子公主般幸福美滿,除了甜蜜拌嘴之外從來不吵架,兩個人都對於自己找到人生靈魂伴侶感到非常滿意,相誓可以與子偕老、互伴一生,兩個寶貝兒子陸續出生生,但…原來這都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結婚六年後,太太開始接觸沉迷宗教,行為舉止變的怪異,半夜點白蠟燭除厄運,也不整理家務也不打掃,整個房間、客廳堆滿雜物和書刊,完全無法正常生活。
即便想盡一切辦法溝通,太太也不願改變,完全不予理會…,兩個人開始了相敬如「冰」的婚姻生活。使得邱先生不得不開始思考「離婚」這個選項…,但邱先生疑問的是,「爸爸爭取的到兒子的監護權嗎?爭取到監護權後是不是還需要太太的同意才能幫兒子做決定呢?」

【關於監護權法院判決的三大要點】

一、小孩的需求和意願
小孩到底比較喜歡媽媽還是爸爸?社工會根據訪談來看小孩的意願,觀察小孩和爸媽的互動情形,年紀越大的小孩,小孩的意願就越重要。所以如果平常就跟小孩朝夕相處,感情非常好,在這個標準就有很大的機會可拿到監護權哦!

二、合適的成長環境
再來,法院還會考量父母雙方能提供給小孩的成長環境,是不是適合小孩成長?例如某方工作很忙,經常出差,無法常常陪伴小孩,那麼有很大的機會就沒辦法拿到監護權唷!

三、父母客觀條件及意願
最後,如果僅僅是感情好而沒有能力撫養,也是不可以的。法院還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來作為判斷依據(所以財產分配很重要!)。

某方父母是全職帶小孩,就會很擔心怕沒賺錢法院就把孩子判給另一方配偶?其實,如果法院覺得您更適合陪伴孩子成長,就會要求雙方依照經濟能力來分攤小孩的撫養費用。所以「適合」還是比賺錢來得重要的。畢竟,孩子的成長不是只有金錢,還有陪伴、教育等等。

如果很不幸,最終還是沒能取得監護權,是不是意味著就和小孩分開了呢?別擔心!就算另一方沒有拿到監護權,依然還是有探視的權利,畢竟孩子還是雙方共有的,父母任一方的愛對於孩子來說都非常重要。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例事實及姓名已改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