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是何時使用及其功效為何?

委託律師信函的內文主要記載委託人陳述的事實經過,經律師以法律角度正式寄發給對方做訴訟前的意思表示或主張對方能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律師及事務所的名義寄送,證明已請律師溝通,且自己的主張是有法律依據的,而相較自己發出的存證信函更具有強烈的溝通意願,若發函後可獲對方善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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